2020-12-30来源:本站采编
一、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1.笔试占比30%,综合素质测试占比70%。
2.普高类考生: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3.中职类考生: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4.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总分200分。
考核要点 |
考核内容 |
总分 |
仪表仪容 |
仪表举止和基本素养 |
50 |
逻辑思维 |
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语言表达 |
50 |
职业倾向 |
专业认知、职业能力倾向和专业潜力 |
50 |
创新能力 |
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创业意识、创造能力 |
50 |
二、录取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统一划定录取控制线,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二)录取规则
按照考生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考生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综合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若综合测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被所报专业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线上考生根据考分从高到低录取到计划未录满额的专业。
在各专业生源不平衡时,学校有权在单招专业内进行自主调剂。
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月5日—4月9日在我校网站公示。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请于公示期内由本人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至我校招生处办理相关手续,我校将取消该生当年单独招生录取资格。因放弃录取产生空缺的招生名额,从候补名单中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免试录取办法
考生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完成高考报名手续后可向学校提出免试申请。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由我院免试录取。
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3月27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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