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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单招章程

2020-07-31来源:本站采编

为保证我院2020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四川省高等职业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审批,四川省教育厅主管,以工学和管理学科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计划,在川招生代码:5653。学院位于以“李白出生地,中国科技城”而闻名的四川省第二大城市——绵阳。学院规划建设用地814亩,已建成校园占地近500亩,拥有一流的软硬件办学资源和条件。花园般的现代化美丽校园,科技与人文交相辉映,充满生机与活力,是孕育高素质技能人才的摇篮。

(一)办学性质:民办

(二)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三)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二、组织保障

学院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院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进行。

学院纪委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三、报考条件

(一)已报名参加2020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四)报考类别

1.普高类:文理兼收(含艺体文、理)

2.中职类:见中职毕业生招生专业及计划表

四、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核

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20年3月5日8:00至20日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院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及时保存。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变更填报的学校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确认

1.确认时间:2020年3月23日8:00至27日18:00

2.确认网址:考生登录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http://dz.scemvtc.mcitedu.cn/确认报名信息。

3.确认流程

(1)考生本人首次登录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系统,首次登陆后需修改密码。

(2)考生登录成功后确认并完善考生基本信息,确认无误后选择报考专业,并按提示交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缴费成功即完成确认。否则,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3)每个考生限报一个专业。

(4)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照常参加单招报名,并于考试前向学院提交《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以备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核

考生资格审查时间为考试时间(以考试院另行公布为准)前一天。考生本人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学院进行现场审核,办理考试手续。

通过审核的考生需签订《考生承诺书》和《诚信考试承诺书》,领取《准考证》。并于当日15:00至18:00持《准考证》熟悉考场。

考生必须按时办理所有考试手续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六、考试

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所有考生实行“文化考试+技能综合测试”的考核方式。

(一)文化考试

1.考核形式:笔试

2.考核时间:150分钟

3.考核对象:所有考生

4.考核内容及分值: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三科分卷考试。

5.文化考试试卷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由学院组织考试及评卷。

(二)技能综合测试

1.考核形式:笔试

2.考核时间:90分钟

3.考核对象:普高类考生、中职类考生

4.考核内容及分值:主要考核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自然科学素质、人文综合素质、身心健康素质、日常学习中的常识性知识、综合素养和综合能力等,总分200分。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生考试总成绩为:“文化考试总成绩+技能综合测试成绩”。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原定于3月28日举行的高职单招考试推迟举行,具体考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

(六)考生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仔细阅读《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规定的事项。

2.考生须严格遵守《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考生守则》,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及规定的物品物件进入考场考试,其它任何物品物件不得带入考场。

七、录取

(一)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按“普高类”与“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分别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二)所有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满额为止。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首先依据文化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文化考试成绩总分相同,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利依次比较单科成绩予以录取。

(三)加分政策

1.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以下简称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汉族考生加10分;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汉族考生加5分。

2.加分方式: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总成绩基础上进行加分。

(四)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向我院提出免试申请,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学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学院办理免试录取。在办完免试手续并正式录取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五)各类别录取最低分和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站首页(http://dz.scemvtc.mcitedu.cn/)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认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然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愿意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院签署放弃录取资格声明,逾期不再办理。

八、时间安排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将移交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三)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不得退档,不得变更专业,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四)学费、住宿费标准均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和四川省教育厅统一规定执行。

本章程以由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十一、学校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招生处

学院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隆康路10号

邮政编码:621023

招生咨询电话:0816-2821838、2821216

传真:0816-2821838

监督电话:0816-2821837

咨询QQ:800038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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