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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2020-02-27来源:本站采编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 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根据《四川省 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 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0〕1号) 要求,为保证2020年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 况,特制订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教育 部备案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国家职 教骨干师资培训基地,四川省批准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学院 现为全国职教先进单位、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单位、教育部 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四川省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首批四川 省文明校园、四川省工业文化普及基地、成都市国际化示范窗口 学校。

二、组织保障

(一)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 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 下进行。

(二) 教务处组织成立由专家、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全面负 责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及技能测试。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程序 进行命题、审题、制卷、考试、阅卷、面试、免试、加分等各环 节工作,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试题(答 卷)和综合素质测试、技能测试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三) 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单招工作方案,在省教育考试院 招生考试报、市招考网等权威刊物上刊登单招信息,认真做好单 招宣传及网上相关信息发布,积极组织考生报名,做好录取工作。

(四) 计划财务处负责网上收取报名费的工作。

(五) 图文信息中心负责保障学院单招信息管理系统,为招 生就业处、计划财务处、教务处的信息发布、网上收费、考试考 务等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并保障网络平台的正常运行。

(六) 安全保卫处负责考试期间的安全警戒和考生到校考试 时的安全及进出车辆的停放工作。为试卷押运、保管、考试、阅 卷等各个环节提供安全保卫。

(七) 各二级学院和通识教育教学部负责拟定专业培养目标, 制定综合素质测试和技能测试的考试大纲,并协助教务处完成相 关测试。

(八) 后勤国资处负责保密室的维护、单招宣传及考务的后 勤保障工作。

(九) 学院纪检监察室根据职能监督。

(十)宣传统战部负责学院官网官微宣传信息推送并监控处 理舆情。

三、 招生原则

(一) 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程序规范、 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二) 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

(三) 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 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等工作。

四、 报考条件

(一) 已报名参加2020年四川省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 号的考生。

(二)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 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复员军人 等社会青年。

(四) 身体健康。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五、 考生报名

2020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 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20年3月5日8:00至 20曰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

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 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逾期不

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 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确认。考生应于2020年3月23日8:00至27日 18:00,登录我学院官网:www.cdivtc.com,填报专业志愿并缴纳

报名考试费130元/人。否则,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1、 填报选项:考生须在普高类、中职类中选择符合自身考生 类别填报专业志愿。

2、 志愿设置:普高类、中职类考生只能填报类别中公布的专 业中的一个专业及是否服从专业调配。

六、 资格审查

考生的基础信息釆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釆集的信息。

七、 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0年单招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八、 考核办法

(一)普高类

1. 考核模式

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2. 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由省统一命题,学院组织考试。

(1) 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2) 考试科目:普高类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 每科100分,总分300分。

3. 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知识,总分200分。

(1) 测试形式:闭卷、笔试或面试。

(2) 测试内容:3月5日前在学院网站中公布考试大纲。

(二)中职类

1. 考核模式

限定专业类别为文化考试+专业技能测试 未限定专业类别为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2. 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由省统一命题,学院组织考试。

(1) 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2) 考试科目:中职类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 每科100分,总分300分。

3. 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总分200 分。

(1) 测试形式:实践操作。

(2) 测试内容:考查各类别专业操作技能,各类别考试大纲 将于3月5日前在学院网站中公布。

4. 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知识,总分200分。

(1) 测试形式:闭卷、笔试或面试。

(2) 测试内容:3月5日前在学院网站中公布考试大纲。

(三)考试安排

1. 考试时间:原定于3月28日举行的高职单招考试推迟举行, 具体考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2. 考试地点:四川省天府新区成都片区正兴街道大安路818号 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九、录取

(一) 政考及体检信息

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釆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釆集信 息。

(二) 录取程序

1. 遵循"分类划线,分类录取"的原则,分别划定普通高中类、 中职类最低控制线。并在各自单列计划中录取,互不交叉。

2. 政考、身体素质合格,且总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釆取分专业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 先录取综合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若综合素质 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 成绩。对不满额专业,在本类别服从调配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 低分顺次录取。

(三) 录取照顾政策

1.免试

(1)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 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 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 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3月23日12:00前向学院教 务处提交经毕业学校(或单位)审核的《四川省高职院校单独招 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请登录学院网站下载)及证书原件。 经我院教务处初审合格后,按拟免试录取名单公示7天,由招生 就业处将初审合格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在办完免试手续并 正式录取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2.单招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及照顾政策。

(四) 考生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确为弄 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院招生网在线公示五天,接受 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 关录取手续,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 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未完成计划转为高考招生

计划。

十、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3月5曰前

公布单独招生章程。

3月5曰前

公布综合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

3 月 5 日8:00-­3月 20 日 18:00

登陆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进行网上报名,填报 高职单招学校志愿。

3 月 23 日8:00-­3月 27 日 18:00

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登录学院官网www.cdivtc.com确 认专业志愿及现场或学院官网缴纳考试报名费130元。

时间由学校另行通知

1.已缴费考生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2.熟悉考场。

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 公布后另行通知

单招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

时间由学校另行通知

公布成绩,考生在学院招生信息网站查询成绩。

时间由学校另行通知

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在学院招就处 登记查询,逾期不再办理。

时间由学校另行通知

1.公布最低控制线。

2.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5天)。

3.学院视录取情况决定是否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学院 将发布征集公告,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再次填报。

4.集中办理考生自愿放弃录取手续

时间由学校另行通知

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时间由学校另行通知

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一、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

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 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二、其他事宜

(一) 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 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 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 考试及录取、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三) 已录取考生思想政治品德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要 求,如不符合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 取资格。

(四) 考生录取后,不能转校,不能转专业。

(五) 考生如果要求放弃录取,必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 有效证件到招生录取现场来办理自愿放弃录取手续。

十三、收费标准

按照川价字费[2004]118号执行,保险、会计、电子商务、会 计信息管理、物流管理为3700元/生•年,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为5500 元/生•年,产品艺术设计为6000元/生•年,其余专业为4100元/ 生•年。

十四、附则

(一) 学院未委托任何机构、中介进行招生,也未举办任何 形式培训班。

(二) 本章程由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 释。

十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院地址:四川省天府新区成都片区正兴街道大安路818号

咨询电话:028-64458874、64458898、64458852

纪检监督电话:028-64458854 传真:028-64458861

学院网站:www.cdivtc.com

了解院校招生计划及录取分数: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工职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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