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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2020单独招生章程

2020-02-12来源:本站采编

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是一所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和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为积极探索符合现代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高职招生考试评价机制,推进有利于素质教育和学生全面发展的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办法,引导普高和中职毕业生到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学习,以满足不同智能优势和潜质的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需要,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职业技能应用人才,经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批准,2020年我院将继续面向全省开展单独招生工作。为保证顺利完成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根据川招考委(2018)6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我院2020年单独招生章程。

一、组织保证

(一)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重大问题。

(二)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相关工作:

1.招生录取小组:牵头进行单独招生宣传,负责单独招生报名、考生信息核准、考生资格审查与信息公布、提交拟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与信息公布、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注册和复查。

2.文化考试小组:负责与省教育考试院联系,承担文化考试试卷的领取、运送、保密,准考证发放、编排考场、组织考试,以及阅卷、评分、汇总考试成绩等。

3.综合测试小组:负责各专业考生的面试和技能测试。包括题目设计、考核标准制定、工作流程设计、考试成绩统计。

4.后勤保障小组:负责报名考试期间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5.纪检监察小组:负责试卷安全、招生宣传及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察,督促建立和运行自我约束机制,加强过程监督,确保安全、有序、稳妥。

二、单独招生原则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程序规范、

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二)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

(三)学院教职工中凡有直系亲属报考者,该员工不得参与当年学院的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四)严格阳光高考,依法依规招生。

进一步规范考试招生行为,不得委托中介机构组织生源、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或补习班,严禁买卖生源、严禁以不当方式争抢生源、严禁进行虚假宣传。

学院设立监督申诉电话,招生工作全过程要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执行高校招生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

三、单独招生计划共4080名,招生专业、学费标准、不同类别考生综合测试办法详见附件:

四、招生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2019年我院单独招生只招收四川省学籍考生。

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符合高考报名资格,未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并已经取得考生号的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高中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复员军人。

(三)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身心状况适合在校学习。。

(四)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一经发现学生所填写内容与真实情况不符,则视为信息造假,我院可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五、报名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一)填报学校志愿阶段。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19年3月3日8:00至15日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按要求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填报专业志愿及缴纳报名费阶段。考生应于2019年3月19日8:00至25日18:00,登录我院网站(www.polus.edu.cn),确定个人信息,选择要报考的专业,并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未完成缴费的报名无效。每位考生在报名时,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即专业第一志愿和专业是否服从调配志愿。申请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须填写加分项目和等级。

(三)完成报名的考生,须于3月28日-3月30日期间登录我院单招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六、考核办法

(一) 文化考试

1.全体考生参加。

2.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3.考试地点: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成都市龙泉驿区阳光城同策路3号)。

4.考试时间:150分钟。

5.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分卷考试,分普高类、中职类两套试题,试卷由省统一命题。各科目卷面满分均为300分。

(二)综合测试

1.各专业综合测试办法详见本方案第三点。

2.各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满分均为300分。

七、加分政策

(一)等级证书:中级或同等级别加5分,高级或同等级别加10分;全国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试“声乐、乐器、舞蹈”九级加5分,十级及以上加10分;国家二级运动员加20分;

(二)获奖(荣誉)证书:区/县级加5分,地市级10分,省级15分,国家级20分。

(三)上述两种类型可累计加分,但加分总值不得超过20分。

(四)考生有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区县级的荣誉证书、获奖证书以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各类专利证书等,在3月30日到学院指定地点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经审验符合条件的,方可享受相对应的加分或免试政策),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考资格。

八、免试政策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完成高考报名手续后可向相关的高职院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职单招考试。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院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须在3月底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2)。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九、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日期 时间 科目
2019年3月30日 9:00-11:30 文化考试
2019年3月30日 14:00-17:00 综合测试

十、录取

(一)考生的基础信息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

(二)考生最终成绩按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及加分成绩直接相加计算总分。缺考考生不予录取。

(三)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普高和中职两类考生的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在达到最低控制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出现同分情况,则按先比对文化成绩(文化同分时,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分科比对),再比对综合测试成绩的顺序进行录取。若某专业一志愿未录取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专业服从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

(四)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官网首页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愿意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到学院招生录取小组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书面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如有考生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的线上考生中择优补充录取。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考生由学院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随后学院即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缴费。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查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其它事宜

(一)被学院单招录取的新生,与参加统一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同样待遇,考生被单招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

(二)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至四川省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时使用。

(三)考生来校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四)本方案最终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由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阳光城同策路3号,邮政编码610103。

招生代码:5160

咨询电话:

028-66006889

监督、申诉电话:028-84835619-8105

学院网址:

www.polu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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