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06来源:本站采编
一、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1.普通高中类考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2.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含面试)
3.文化考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卷100分,总分300分。笔试占总成绩的30%。
4.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综合素质测试(普通高中考生)及职业技能测试(中职考生)。普通高中考生综合素质测试,采用现场考核和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和职业倾向等基本素质;中职考生职业技能测试采取现场考核和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普通高中考生和中职考生面试成绩满分均为200分,面试占总成绩的70%。
二、录取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划定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线。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二)录取规则
1.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别计划、专业计划不平衡,学院可根据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
2.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文化考试和面试成绩的合格线。在文化考试和面试成绩均合格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文化考试和面试成绩总分,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由学院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如该专业一志愿未录取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该专业第二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如该专业第二志愿仍未录取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专业服从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
3.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文化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数学成绩的顺序依次录取。
4.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须由考生本人前往学院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考生放弃录取的名额在相应专业、类别中的尚未录取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替补。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5.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院)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校(院)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2年4月2日前向我院提交《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了解院校招生计划及录取分数:民办四川天一学院(天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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