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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单招考试内容分值及录取规则

2022-03-06来源:本站采编

一、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普高类考生、中职类考生报考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艺体特长类考生参加文化考试和特长测试。

文化考试总分300分,三科分卷,考试科目及占比为语文(60%)、数学(20%)、英语(20%);综合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总分200分;特长测试考核总分为200分。

1.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艺体特长类考生参加特长测试考核)。

考生总成绩为文化考试成绩(占总成绩3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特长测试成绩(占总成绩70%)。

2.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艺体特长类考生参加特长测试考核)。

考生总成绩为文化考试成绩(占总成绩3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特长测试成绩(占总成绩70%)。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二、录取

(一)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划定录取控制线,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二)录取规则

1.在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或特长测试)及总成绩(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均上线的考生中,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在各类单列计划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考生。第一志愿未录满的专业在服从专业调剂的自由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调剂考生成绩必须达到被调剂专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

2.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若出现参考人数与招生专业计划、类别不平衡时,学院按照实际参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各专业计划及类别。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3.若在各专业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相同的考生,则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则依据文化成绩的高低,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拟录取考生名单于2022年4月8日-4月13日在我校官方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我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考生中择优补充录取。

5.我校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得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则可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统一考试,不影响其正常录取。

6.免试录取办法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院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校院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2年4月1日前向我校教务处提交《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且符合条件者,具备保送至高校深造的资格,即: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高职单招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可保送至学院相应的高职专业。

7.拟录取考生将在我校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间(4月8日-4月13日)可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考生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及双方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至我校招办现场办理放弃录取手续。

了解院校招生计划及录取分数: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川科职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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