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06来源:本站采编
一、考试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体育特长技能测试)两部分。
文化考试由省统一命题,分普高类试卷和中职类试卷,我校组织阅卷评分,分值300分。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体育专业测试由我校自主命题并进行测试,分值200分。
1.普高类考生报考普通类专业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总分500分;
2.中职类考生和报考艺术类、体育类的普高类考生参加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或体育专业测试,总分500分;
3.体育特长类考生参加文化考试和体育特长技能测试,总分500分。
(二)考试内容
1.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采用笔试进行,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2.综合素质测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
考核内容:考查考生日常学习中的知识、素养和能力水平。以应用型和能力型题目为主,注重对考生知识积累与素质和技能的考查。着重考查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创新思维能力。
3.职业技能测试或体育专业测试,采用面试或实操考核方式进行。
考核内容: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4. 体育特长技能测试,采用现场测试方式进行。
测试内容:以考生选定的体育特长项目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相应的体育技能水平及相关能力。
综合素质测试、各专业职业技能测试、特长技能测试的考试大纲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单招考试大纲”栏目。
5.我校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工作规定,开展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1)考试:按照《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
(2)评卷、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体育特长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专家根据《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执行。
二、录取规则
(一)政考及体检信息
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信息。
(二)划线及录取
1.学校按照七个类型分别划定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类型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不超过报考人数的90%。
七个类型如下:
(1)普高类考生报考普通类专业;
(2)普高类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
(3)普高类考生报考体育类专业;
(4)中职类考生报考普通类专业;
(5)中职类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
(6)中职类考生报考体育类专业;
(7)特长类考生。
2.各类型招生录取规则:
(1)普高类考生报考普通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上线考生,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普高类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上线考生,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上线考生,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普高类、中职类考生报考体育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业测试双上线考生,按照体育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体育特长类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上线考生,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与特长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考生未参加文化考试或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体育专业测试、体育特长技能测试)两部分的考试,以及文化考试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4.普高类报考普通类专业考生,专业志愿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5.考生成绩相同时,按以下方法录取:
(1)普高类考生总分相同,依据文化考试成绩高低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成绩;
(2)中职类考生和普高类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总分相同,先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比较文化考试成绩,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成绩。
(3)普高类、中职类考生报考体育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业测试成绩双上线考生,按照体育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比较文化考试成绩,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成绩。
(4)体育特长类考生总分相同,先依据体育特长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特长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比较文化考试成绩,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成绩。
6.专业计划调整规则:专业报考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录取不满额时,剩余计划可调整到报考人数多的专业。
7.单招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及照顾政策。
(三)免试录取:完成高考报名手续后并缴费的申请免试考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校免试录取。
(四)考生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考对身体条件有明确要求的专业,请认真阅读专业简介,并如实填报,如经查实确为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scujj.edu.cn)公示五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办理录取手续。正式录取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在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间,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于学校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考生本人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学校招生就业处签署放弃录取的书面文件。
(七)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放弃的名额不再替补。
了解院校招生计划及录取分数: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川大锦江(SCUJ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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