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8来源:本站采编
一、考核办法
考试由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两部分组成,综合测试采用面试或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法。所有考生都需参加文化考试,普高类考生还需参加综合素质面试,中职类考生还需参加技能测试。
(一)文化考试
1.考核对象:全体考生。
2.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3.考试时间:150分钟。
4.试题由省统一命制。试题分普高类、中职类,普高类考生使用普高类试卷,中职类考生使用中职类试卷。学院组织考试及评卷。
5.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各100分,分卷考试,总分300分。
(二)综合素质面试
1.考核对象:普高类考生。
2.学院组织专家组对普高类考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逻辑思维及应变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职业倾向意愿、行为举止、心理素质等方面的素质。
3.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为200分。
(三)技能测试
1.考核对象:中职类考生。
2.学院组织专家组按照专业要求对中职类考生进行技能测试,着重测试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技能。
3.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200分。
二、录取
(一)考生的基础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考生成绩:
1.普高类考生:由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
2.中职类考生:由文化考试成绩与技能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
(三)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生成绩的总体情况及有关规定,分类、分专业分别划定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综合素质面试(或技能测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在达到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面试(或技能测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类别、专业志愿和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成绩总分相同,则依据以下原则录取:先依据文化考试成绩的高低;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
(六)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别计划、专业计划不平衡,学院可根据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
(七)对服从专业调剂的未被录取考生,可根据考生类别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
(八)学院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官网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考生若要放弃录取,须在公示期间由考生本人向学院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考生放弃录取的名额在相应专业、类别中的尚未录取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替补。
(九)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的时间内上报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3月27日前向我院提交《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了解院校招生计划及录取分数: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四川托普职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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