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1来源:本站采编
3+2大专一般指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与中等职业学校联合进行分段培养的五年制大专。
3+2大专学生在中专完成3年学习后,再到联合所办学校完成2年课程,拿到全日制大专毕业证,前三年实行中专收费标准、分段式教学,后两年实行大专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前三年学费、住宿费标准按全日制普通职业中专收费标准执行。后两年高职教育阶段仍在中职层次的学校上课的,收费标准继续按全日制普通中职收费标准执行;后两年在高等职业学校举办的,其学费、住宿费标准分别按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教学管理:
教学计划前三年在中高职协作学校的中职学校方实施,经考核核发中职毕业学历证书,并由高职学校按照一定的标准录取高职段学籍,后二年教育在高职学校方实施。根据中高职协作学校的教学实际,专业教学计划的制定实施。大体如下:
1、前三年在中职学校实施的专业教学计划以中职学校为主,依照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原则意见制定。同时考虑“3+2”(五年制高职)衔接教学工作的实际,第三学年的课程设置应包含高职专业第一学年的主要课程(大学语文、高职英语、计算机文化基础、高等数学、应用写作)。
2、第三学年开设的高职课程(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文化基础、高等数学、应用写作)的教学,原则参照各高职院校课程教学大纲标准(以及课程试卷库)实施。
3、第二学年末进行中职段课程综合测试,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专业基础。语文、数学、英语的考试范围及具体要求参照省“单招单考”考纲;专业基础考试的内容范围要求和职业资格考证的具体项目等级由中高职学校协商确定。
4、第四、五学年的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原则按照高职第二、三学年的教学计划,并纳入高职段学籍管理:(1)二年制高职;(2)教学计划中的课程设置、学分、毕业资格等要求原则与高职专业后两年相同,但其专业教学计划需单列。
综合测试:
1、综合测试时间:一般为每届的第四学期末进行。
2、语、数、外和专业基础综合测试的试卷命题由各职院自行组织,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各150分,专业基础300分。考务工作由中职学校组织。
3、职业资格考证由中职学校委托鉴定单位实施。
学籍资格:
1、中职学历证书由中职学校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2、取得高职学籍资格的依据
(1)思想品质:主要依据前三年的操行等第。前二年操行等第合格为录取的必备条件,但不计入成绩总分;第三学年受到纪律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2)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下列三部分组成:①语、数、外和专业基础综合测试成绩总分占70%;②第三学年开设的高职课程成绩总分占30%;③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在总分中另加10分,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者加30分。
3、录取规则:①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②录取比例按照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及当届的教学质量确定(原则不低于80%)。
4、录取时间:每届的第六学期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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