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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免试及加分办法

2018-12-05来源:本站采编

按照教育局召开的“2018 年成都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师生技 能大赛工作会”会议精神,为进一步鼓励国家、省、市级技能 比赛获奖的学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招生就业处现拟定本 办法。

一、免试

(一)免试对象

1.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 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限教育、人社部门主办)获得一等 奖者的中职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 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二)免试办理

1. 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教务 处提交经毕业学校(或单位)审核的《四川省高职院校单独招 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请登录学院网站下载)及证书原件;

2.教务处进行资格初审后报招生就业处,由招生就业处报教 育厅核定。在省教育厅核定后,由招生就业处在教育部高考平 台公示;

3.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由招生就业处办理免试录取手续。

二、加分

(一)加分对象 在校期间参加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二、三等奖和成

都市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限教育、人社部门主办)一、二、 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其他地市州一、二等奖)。

(二)加分办理

1.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均须在单独招生报名截止前向学院 教务处提交经毕业学校审核的《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 生加分申请表》及证书原件;

2.学院教务处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

3.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由招生就业处在录取时予加分,加分 规定如下:


奖项


加分


说明

省级二等奖

成都市一等奖


15分


1.设有特等奖的比赛,特等奖按一等奖认定,其余等级奖相应下移一个等级认定;2.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按最高加分项加分,不重复计算。

省级三等奖成都市二等奖

其他市级一等奖


10分

成都市三等奖

其他市级二等奖


5分

三、其它

(一)本办法由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8 年 11 月 16 日

了解院校招生计划及录取分数: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工职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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