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8来源:本站采编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一、总则
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统一部署,为保证2021年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泸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性质:公办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综合
三、组织保障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学校纪委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四、报考条件
1、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2、在体育运动中的篮球、足球、排球、田径、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武术、网球项目有特长,并在中学阶段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标准或中学阶段获得省级比赛前八名(三等奖及以上)、地市级比赛前六名(二等奖及以上)、县级比赛前三名(一等奖及以上)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可参加体育特长生测试。
3、在声乐、舞蹈、播音主持、器乐类有特长,获得相关项目十级(含)以上等级证书或中学阶段获得省级比赛前八名(三等奖及以上)、地市级比赛前六名(二等奖及以上)、县级比赛前三名(一等奖及以上)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可参加文艺特长生测试。
4、在美术方面有特长,获得相关项目十级(含)以上等级证书或中学阶段获得省级比赛前八名(三等奖及以上)、地市级比赛前六名(二等奖及以上)、县级比赛前三名(一等奖及以上)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可参加美术特长生测试。
5、身体健康。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五、报名办法
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21年3月4日8:00至14日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学校确认。
考生应于2021年3月17日8:00至20日18:00,登录我校官网(http://www.lzy.edu.cn)上的高职单招报名系统填报1个专业志愿,选择愿否服从专业调配,并网上缴费(无法网上缴费的考生可于高职单招考试前一天17:00前到学校现场缴费)。文艺特长生须在声乐、舞蹈、播音主持、器乐类项目中确定一项参加特长生测试;体育特长生须在篮球、足球、排球、田径、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武术、网球项目中确定一项参加特长生测试;美术特长生不分类别,由学校统一确定测试项目。所有报考考生均需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否则,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3.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我校《高职单招报名表》、户口簿或身份证。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9:00-11:30。
2.技能综合测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13:30开始。
(二)考试地点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长桥路2号)
(三)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1.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面试。
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外语各100分,总分300,由省统一命题。
综合素质面试:总分200分。
2.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
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外语各100分,总分300,由省统一命题。
职业技能测试:总分200分。其中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职业技能测试科目为素描、色彩,各100分,总分200分。
3.特长生:文化素质考试+专业技能测试
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外语各100分,总分300,由省统一命题。
专业技能测试:以考生选定的特长项目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总分200分。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录取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艺术类、特长生类划定录取控制线,未参加文化考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综合素质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综合素质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二)录取规则
1.录取分数折算办法
普高类考生:录取分数=文化考试成绩×4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60%;
中职类考生:录取分数=文化考试成绩×3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70%;
特长生:录取分数=文化考试成绩×2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80%;。
艺术类:录取分数=文化考试成绩×2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80%;
2.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文化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艺术类划定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线,合格线上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3.按照“分类别划线、分类别录取”的原则,分别划定普高类各专业、中职类各类别、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4.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线上考生,根据录取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职单招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5.在所有符合条件并在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照专业志愿,根据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由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组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组审核后确定录取考生名单。
6.学校根据特长生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合格线,合格线上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在文化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录取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若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则先依据文化素质考试成绩的高低排序;若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也相同,则依据文化素质考试中语文、数学和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8.在类别计划及专业计划不平衡时,经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组研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后,可根据填报人数调整类别计划及分专业计划。
9.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10.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签署放弃本次录取资格的书面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办理本次放弃录取资格手续的考生视为同意我校录取意见。
11.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不再替补录取。
12.免试录取办法。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于2021年3月27日前向我校提交《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申请免试,经四川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免试录取进入对口类相应专业学习。在办完免试手续并正式录取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学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在《入学须知》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三)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学校高职单招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830-3150305、3150102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长桥路2号
邮编:646000
网址:http://www.lzy.edu.cn
进一步了解相关院校: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泸职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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