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28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9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19]129号)文件的精神,经西华大学与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共同协商,决定2019年开展跨校“专升本”工作。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9届专科毕业学生通过选拔可以升入西华大学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
一、专升本专业设置及推荐的对象与基本条件
本年度西华大学接受我院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该校的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土木工程、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共计六个专业学习。
“专升本”计划学生人数。专科毕业学生升入本科的专科生计划数控制在“应届毕业生总数的6%以内”,专科毕业生人数见下表(专升本专业以上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核批准下达的正式计划专业为准):
1.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9应届专科毕业生(不含五年一贯制高职专科学生);
2. 在校学习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任何处分;
3. 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未因成绩原因受过学籍处理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
4. 具备良好的身心素质,能够继续完成学业;
同时符合以上四项条件的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9届普通高职高专毕业学生可以申请跨校专升本报考西华大学。
二、选拔程序及录取
(一)免试推荐
对入伍并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实行免试录取。
(二)考试选拔
1.在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以学生专科阶段前5学期平均成绩(计算方法:前5学期所有课程成绩总和除以课程门数)分专业进行名次排序。
2.各分院(部)分专业进行推荐。
(三)报名程序:
1.符合条件要求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应于2019年5月8日中午12点前填写《西华大学2019年跨校“专升本”学生报名表》(附件一)。同时提供符合第三条奖励加分条件的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 各分院(部)审核后,于5月9日下午 15:00以前,将《西华大学2019年跨校“专升本”学生报名表》(附件一)、学生符合第三条奖励加分件的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教务处审核。
3.分院(部)务必审核学生是否具备报名资格。
4.请各分院(部)按教务处的通知收齐学生报名费后,于5月13日上午将学生报名收费名单和报名考试费交学院计财处。
5.专升本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6. “专升本”成绩计算。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校专升本成绩由原专科阶段的必修课程(学分制的)或考试课程(非学分制)成绩占20%(实践环节由于其计算的差异性较大,本次暂不纳入计算),“专升本”考试成绩占80%计算。专科阶段20%成绩的计算方法是:首先计算各门必修(或考试)课程的成绩之总和(不同专业其总和课程门数可能有不同),将成绩总和除以计算的课程门数,得到课程平均成绩,再乘以20%算出专科阶段成绩(计算的课程中,如果有通过补考或重修方才合格的〈无论分数高低〉,均按60分纳入计算);专升本考试80%成绩的计算方法是:本次考试3门课程成绩之和除以3,得到平均成绩,再乘以80%算出专升本考试成绩。
7. 成绩公布与录取。我院将学生考试成绩书面通知到学生本人。西华大学以考生专科阶段20%的成绩、专升本考试80%的成绩和奖励办法中的奖励分,三者相加后的总成绩进行排名。综合学生素质,按照西华大学划定的录取资格线,结合西华大学与对口专科学校办学条件、计划完成情况、专业差异、人才培养标准等,确定各类别各专业的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专升本”拟录取名单,经西华大学张榜公布后由西华大学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
8.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川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31号)要求,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50%。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奖励办法
1.因在校期间成绩突出,以就读院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或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等特别优秀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给予奖励分4分。
2.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以就读院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获得发明专利、公开发表与专业相关的论文,按下表给予加分,该类学术成果专项加分最高计3分。
3.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以就读学校作为第一参赛单位,在学科竞赛项目中获奖者(集体项目最多计前三名,国家级分别按5、4、3计分;省一等分别按3、2、1.5计分;省二等分别按2、1.5、1计分);CET-6、CET-4成绩高于425分者(二者就高);非计算机专业全国计算机二级证书获得者;按下表给予奖励分,该类奖励专项加分最高计5分。
注:“学科竞赛”级别和范围以最新公布的“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排行榜竞赛项目名单”和“四川省教育厅公布的大学生竞赛项目名单”为准。
4.专项加分总和最高计10分纳入“专升本”总成绩计算。
四、“专升本”学生入学须知
1.按教育部教学[2002]15号《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03]216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的通知》和2007年教育部《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的相关要求,毕业时符合毕业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填写为“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2.结合四川省教育厅川教函[2019]129号和西华教字[2012]75号文件精神,西华大学认定我院“专升本”学生专科阶段所修全部课程学分为升本专业当届毕业应修总学分的45%左右。
3.按《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9 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19〕129 号)文件精神,“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我院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不再向学生发放毕业学生报到证。“专升本”学生在西华大学新学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其它相关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专升本”学生按入学的年级和专业学生缴费标准交纳费用。
5.“专升本”学生原则上成建制在西华大学宜宾校区就读。
五、取消录取资格规定
1.在公示学生名单中,若发现有不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及西华大学“专升本”文件精神者,学校取消其“专升本”录取资格。
2.在录取学生名单中,若有第六学期课程首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专升本”录取资格。
3.对取消“专升本”录取资格的名额,按照教育厅相关政策执行。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
了解院校招生计划及录取分数: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成职院)
相关资讯
版权所有 © 蜀川攻考 SCGK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