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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章程

2020-02-23来源:本站采编

第一章 学校概况

1.高等学校全称: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部委码:13815

3.在川招生代码:5180

4.校址:四川省广元市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雪峰校区)。

5.学校网址:http://www.scitc.com.cn

6.办学类型:国有公办。

7.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二章 招生机构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设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自主招生工作,制定自主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下设自主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和实施自主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2020年学院单独招生分专业计划统一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申请报名的考生须是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1.报名参加2020年四川省普通高考并取得考生号。

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3.特长类考生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体育类特长生必须要获得县级(及以上)比赛名次,或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

(2)艺术类舞蹈特长生要具备中国舞、体育舞蹈、健美操基础,美术特长生要具备美术(素描、色彩等)基础。

第五章 专业计划及报名

1. 专业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2. 2020年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20年3月5日8:00至20日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按要求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填报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为高职单招学校志愿。

3. 考生应于2020年3月23日8:00至27日18:00,登录学院网站(www.scitc.com.cn)“单独招生报名系统”确定专业志愿,并在网上缴纳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130元/人。缴费成功完成报名,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4. 考生报名时,可填报3个顺序专业志愿,同时应填是否同意调剂录取。中职类考生在报名时,只能填报专业类别相对应的专业,填报其他类别专业视为无效。

5. 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需及时打印《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贴上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并在考生承诺栏签字,于领取准考证时上交。

第六章 考试

考试采用文化考试与面试(或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法。

(一)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考试地点: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时间:150分钟。

2.试卷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两套。学院自行组织阅卷评分。

3.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卷考试,折算总分为200分。其中:语文占100%、数学占60%、英语占40%。

(二)面试(或技能测试)

1.普高类 (面试)

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为综合素质及职业倾向面试,采用现场考核和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语言沟通、创新思维、专业基础等基本素质,总分200分。

2.中职类 (技能测试)

学院组织专家按照相关专业要求,对中职考生相关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进行测试,总分200分。

3.特长类(特长测试)

学院组织专家按项目进行特长测试,总分200分。

第七章 录取

1.考生的基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若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

3.学院依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分别划定普高类和中职类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人数的90%。

4.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公示五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认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然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5.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则根据总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上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因时间关系,替补录取考生不再进行拟录取公示。

第八章 工作日程

时间

工作内容

3月5日8:00至20日18:00

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按要求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

3月23日8:00至27日18:00

考生登录学院网站(www.scitc.com.cn) “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确定专业志愿,并在网上缴纳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

原定于3月28日举行的高职单招考试推迟举行,具体考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第九章 招生监督

1.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全过程由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学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3.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4.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校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5.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考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6.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第十章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高职毕业证书。

第十一章 奖助贷

为帮助学习勤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院建立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要形式的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学院同时还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广州助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社会、企业奖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受奖(助)面高达60%以上。学院还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二章 学院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章程由我院单独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部门: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学府路265号

邮政编码:628040

咨询电话:0839-3351918 0839-3350014(传真)

纪检监督电话:0839-3350223

学院网址:www.scitc.com.cn

了解院校招生计划及录取分数: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川信职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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