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0来源:本站采编
1、应在获得本科毕业生证书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2、自考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纳入总平均成绩计算的课程不含体育课、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以及其他实践环节。
3、外语水平达标:
(1)非英语专业学生从取得学籍或考籍起至申请学位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参加“成都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②参加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课程“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成绩达60分及以上;
③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在校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阶段学习,在取得考籍后,以在校生身份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④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
⑤曾参加“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英语)”,成绩60分及以上。
(2)英语专业学生从取得学籍或考籍起至申请学位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参加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课程“高级英语”(课程代码00600),成绩达60分及以上;
②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在校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阶段学习,在取得考籍后,以在校生身份参加全国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
③曾参加“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日语)”,成绩60分及以上。
4、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1、在读期间触犯刑法受到处罚者。
2、在读期间严重违背学术诚信,考试作弊(含协同作弊)、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受处分者。
3、在校学习期间,受过两次以上(含两次)记过处分或一次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者。
4、未取得本科毕业证者。
5、在获得本科毕业生证书后两年内未提出学士学位申请者。
6、毕业生只能申请一次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得再次申请学位。
7、因其他原因,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不能授予学士学位者。
了解院校招生计划及录取分数:成都大学(成大(C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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